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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


  三、加大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力度

  (一)加强地质背景调查。以县为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地质背景调查,重点提升五山地区、特殊类岩土(软土、砂土)埋深浅于10米、厚度大于7米的重点地区、流砂埋深浅于20米、厚度大于2米等地区的调查工作程度,全面提高五山山体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精度,建立负100米以浅地层立体模型,绘制五山山体大比例尺地形图,及早启动城市地质、沿海地质环境等调查。加大调查成果应用力度,所有调查评价结果要及时提交当地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依据。

  (二)强化隐患排查。各级国土及相关部门和地质灾害易发地区业主单位要认真组织力量全面排查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特别要对地面沉降漏斗地区、突发性地质灾害易发地区以及特殊类岩土(软土、砂土)灾害高危地区内工程建设项目等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重点核查,实施定期定点监测,及时组织专家会诊、处置,排查的结果报当地政府。

  (三)开展动态巡查。各级国土及相关部门和业主单位要组织基层干部群众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经常性巡回检查,对重大隐患和危险区域每年开展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汛后核查,及时消除灾害隐患,并将排查结果及防灾责任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基层难以确定的隐患,要及时组织专业部门进行现场核查确认。

  (四)建立勘查评价制度。在地质背景、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区域地质调查基础上,以隐患区域为单位,开展1:5万地质灾害详细勘查,并进行评价,逐点制定落实监测防治措施。评价结果和防治措施建议必须及时提交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由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督促业主单位安排、落实防治措施。

  四、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预警系统

  (一)加强监测预报。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加强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所有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点、地面沉降漏斗地区、特殊类岩土(软土、砂土)灾害高危地区等,逐步纳入南通市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开展监测,建立监测台帐,研判险灾情趋势,及时发布险灾情预报。

  (二)提高预报水平。建立国土、气象、水利和地质专业队伍等部门联合的五山地区突发性地质灾害险灾情会商机制,在极端气候条件下,分析气象、山洪对地质灾害的影响,提高预测预报水平。崇川区政府要对五山山体危险性大的边坡,制定预测预报方案,定期商讨边坡稳定性,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启动预警程序,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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