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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建设国家人居环境城市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3.综合治理水环境。按照建立科学、完善的城市排水系统标准,配套建设城市排水设施,切实发挥其排涝和保护水环境质量的作用。加大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加强城市污水综合防治技术应用,有效控制城市污水排放量,实行达标排放。全面实行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推动污水处理企业化和产业化进程。全面整治改造规划区内的河、湖、渠,保证水体环境质量达标,水体沿岸绿化良好、具有特色,形成绿化景观。

  4.加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强城市水源地保护,健全水源地水质报告制度。加强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建立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及应急系统,保证城市用水有效供给,水质达到国家标准。重视城市供水管网技术改造,有效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开展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推进城市节水工作,创建节水型城市。大力开发污水回用技术,促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完善城市各类用水的区别水价制度,有效促进水资源节约和优化配置。

  5.加大空气污染防治力度。加强城市燃气设施建设,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积极推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有序发展,促进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减少城市煤烟污染,逐步实现集中管道输配燃气。积极发展集中供热,提高城市集中供热水平和热能利用效率。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城市工业废气和机动车尾气治理,防止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治理城市噪声污染。建立城市空气质量日报制度,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6.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促进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推广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利用技术,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过程中的可燃气体、有机肥料和热能等资源性产品进行合理利用,促进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科学、合理地选择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染防治技术,不断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完善运行管理,确保城市生活垃圾经处理后达到无害化标准。2012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7.加强生态绿化建设。加强对森林、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地区和生态脆弱区等特殊生态系统的保护,大力推进城郊绿化,在城市周围、城市功能分区的交界处建设绿化隔离带,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强城市中心区绿化建设、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和居住小区绿化建设,合理布局城市公园绿地,重视城市广场植物造景和庭院绿化美化,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因地制宜地培育区域性的乡土树种、草种,加快新品种研究和引种驯化,丰富植物物种。严格实行城市绿线管制制度,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贯彻执行“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方针,加强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和管理,切实有效保护风景名胜区内的生态、生物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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