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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苏府通[2012]9号)

  (十七)光福镇福利村(原下绞村5组)0.6309公顷;
  (十八)胥口镇马舍村(原寺前村6组)0.6966公顷,其中耕地0.217公顷;
  (十九)胥口镇采香泾村(原建丰村6组)1.085公顷,其中耕地0.1585公顷;
  (二十)胥口镇采香泾村0.007公顷;
  (二十一)胥口镇东欣村(原上供村5组)0.5655公顷,其中耕地0.5467公顷;
  (二十二)胥口镇箭泾村(原清明村3组)1.3390公顷,其中耕地1.2638公顷;
  (二十三)木渎镇穹隆社区(原社光村1组)1.6795公顷;
  (二十四)木渎镇穹隆社区(原社光村2组)3.0146公顷;
  (二十五)木渎镇穹隆社区(原社光村3组)2.4138公顷;
  (二十六)木渎镇穹隆社区(原社光村4组)3.1099公顷;
  (二十七)木渎镇穹隆社区(原社光村5组)3.2164公顷;
  (二十八)木渎镇天池村(原官桥村12组)3.8247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类名称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费

标准

安置补助费

标准

耕 地

16.0651

36万元/公顷

2.6万元/人

园 地

4.6206

36万元/公顷

2.6万元/人

其他农用地

2.3812

36万元/公顷

2.6万元/人

建设用地

23.9362

36万元/公顷

未利用水域

0.2286

18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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