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律师协会关于2011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具体事项的通知
(市律协发〔2012〕1号)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市司发〔2012〕6号)文件要求,现将2011年度全市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内容
(一)律师遵守
宪法和法律、律师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及律师执业表现情况:
1、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执业行为规范的情况;
2、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情况;
3、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
4、律师办理业务的数量和类别、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以及业务收入等业务开展的情况,律师办理重大、群体性案件的情况;
5、律师受行政处罚、行业奖惩的情况;
6、律师参加全国律协及省律师协会培训情况。
(二)律师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情况。
(三)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及重点建设项目单位、党政机关及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履职情况。
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参照以上内容进行考核。
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材料集中报送时间
3月10日至4月10日,早上: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应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汇总表;
2、律所年度考核会议记录(需全体律师签字);
3、律师考核结果公示(公示期为7天);
4、考核期满后全所律师对考核结果有无异议的说明(公示结束后,并加盖公章);
5、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初评意见为“称职”、“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并加盖律所公章);
6、律师个人年度工作总结(需在本所律师年度考核会议之前作出,且应本人亲自签名)。
四、律师事务所组织考核活动流程:
第一步:律师个人撰写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