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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律师协会关于2011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具体事项的通知

西安市律师协会关于2011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具体事项的通知
(市律协发〔2012〕1号)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市司发〔2012〕6号)文件要求,现将2011年度全市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内容

  (一)律师遵守宪法和法律、律师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及律师执业表现情况:
  1、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执业行为规范的情况;
  2、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情况;
  3、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
  4、律师办理业务的数量和类别、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以及业务收入等业务开展的情况,律师办理重大、群体性案件的情况;
  5、律师受行政处罚、行业奖惩的情况;
  6、律师参加全国律协及省律师协会培训情况。

  (二)律师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情况。

  (三)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及重点建设项目单位、党政机关及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履职情况。

  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参照以上内容进行考核。

  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材料集中报送时间
  3月10日至4月10日,早上: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应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汇总表;
  2、律所年度考核会议记录(需全体律师签字);
  3、律师考核结果公示(公示期为7天);
  4、考核期满后全所律师对考核结果有无异议的说明(公示结束后,并加盖公章);
  5、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初评意见为“称职”、“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并加盖律所公章);
  6、律师个人年度工作总结(需在本所律师年度考核会议之前作出,且应本人亲自签名)。

  四、律师事务所组织考核活动流程:
  第一步:律师个人撰写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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