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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首席技师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首席技师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吉林省首席技师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吉林省首席技师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双百千万”人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吉人才组字〔2011〕2号)计划按排和《关于下发2011年度吉林省首席技师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1〕38号)要求,特制定吉林省首席技师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如下:

  一、竞赛职业(工种)和标准

  (一)省里统一组织的竞赛职业(工种):普通车工、普通铣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电焊工、汽车美容工、汽车修理工等8个职业(工种)。各地区组织的竞赛职业工种结合当地实际自行确定,原则上不少于5个。

  (二)各职业竞赛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标准》中规定的技师(职业资格二级)或行业标准要求实施。

  二、参赛条件

  凡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在吉林省各级工商行政部门登记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累计满3年以上的在岗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赛。

  三、竞赛内容

  1、全省统一组织的竞赛内容为单项操作技能,满分为100分,及格为60分。

  2、全省统一组织的各职业(工种)具体竞赛方案,于2011年7月10日至20日期间登录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

  四、竞赛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竞赛方式

  1、全省统一组织的竞赛8个职业(工种)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实施。竞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由各地区或行业(企业)组织实施。在预赛的基础上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决赛。各地区或行业参加决赛每个职业(工种)人数原则上人不低于10人。

  2、各地区组织的竞赛根据当地经济和地域特色设置竞赛职业(工种)(省里统一组织的职业(工种)除外),并通过竞赛选拔推荐吉林省首席技师侯选人,原则上每个职业(工种)人数不少于5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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