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精心组织,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结合今年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和法制工作的重点任务,制定宣传计划,明确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效果。要以宣传《
陕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和《
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等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新颁布法律法规为重点,为其顺利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节能宣传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周年之际,大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省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发挥好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作用,充分利用《陕西发展和改革》和《信息与与决策研究》,全面及时反映各地法制工作动态、典型经验和研究成果;把网络普法作为重要形式,继续利用好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不断丰富并及时更新法制宣传内容。各地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提供信息,同时充分利用本地区报刊、现代网络等交流平台,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五、学用结合,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要把普法工作与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各项法制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全系统法制工作取得新成效。省发展改革委将集中力量推进《陕西省重大项目稽察条例》、《陕西省节能监察条例》和《陕西省发展规划条例》等重点立法项目取得新突破,抓紧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后续工作,组织开展招投标法规全面清理,建立健全我委加强立法工作的各项制度和指导意见,研究部署未来五年立法工作。深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研究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编写《省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基本规范及法律风险防范指引》,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着力提高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加大反馈指导力度,妥善化解行政复议,主动防范法律风险。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重点完善法律法规的配套制度,根据深化改革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快推进投资管理、规划编制、节能减排、循环经济、能源管理、招投标监管等领域制度建设进程。要以规范权力运行、推进依法行政为抓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要坚持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针对案件反映出的问题,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