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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对严重干旱,随时掌握旱灾情况及发展趋势,及时通报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做好抗旱宣传;及时召开抗旱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抗旱工作,并派出工作组检查指导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
  对特大干旱,向各乡镇(场)发出抗旱动员令,部署抗旱工作,全力以赴投入抗旱救灾工作中;防汛抗旱机构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强化水资源的管理和调度;启动应急抗旱措施;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尽最大努力减轻旱灾对城乡人民生活、工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5 应急保障

  5.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在紧急情况下,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5.2 抢险与救援保障
  5.2.1 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5.2.2 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根据洪灾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采取紧急处置措施,迅速调集各种资源和力量,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
  5.3 供电与运输保障
  5.3.1 优先保证防汛抗旱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5.3.2 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洪救灾物资运输;蓄滞洪区分洪时,及时调配群众安全转移所需车辆及抢险、救灾车辆。
  5.4 治安与医疗保障
  5.4.1 县公安局负责做好洪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4.2 县卫生局、疾控中心主要负责洪水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5.5 物资与资金保障
  指挥部、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按规定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有关工作;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县财政局及早计划、及时拨付用于防汛抗旱抢险工作中的资金。
  5.6 应急队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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