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9 项目资金计划组
组成单位:县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水利局。
负责调查洪涝、干旱灾情,制定水毁工程项目修复计划方案及资金落实情况,并向上级汇报。
2.3.10 后勤保障组
组成单位:县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供电分公司、电信分公司。
负责前线指挥部人员后勤工作,提供指挥部通讯、电力设备。
2.3.11 抗洪抢险应急分队
组成单位:县人武部。
负责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执行分洪爆破等,按照“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专业与常备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培训和演习工作。
2.3.12 综合协调组
组成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宣传部、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气象局。
负责召集有关会议,通报水文、气象、洪峰流量及防汛抗旱情况发布,负责材料上报工作。
3 预防与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 气象信息
县气象局负责全县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并将结果及时报送指挥部及相关单位。
3.1.2 水情信息
开都河的水情和洪水预报主要是大山口水文站、焉耆水文站、黄水沟水文站。焉耆水文站按要求上报水情信息,并根据大山口水文站洪峰流量及时预测水情信息。
3.1.3 旱情信息
根据州气象台、水文局发布中长期降雨及水文预测情况,以及县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近期旱情,结合现状用水情况立即向各有关单位、部门、乡镇(场)发布旱情信息。
3.2 预警及应急响应
3.2.1 洪水灾害预警
防洪标准分为三级:
一是大山口水文站达到警戒流量600立方米/秒;
二是大山口水文站达到防洪流量800立方米/秒;
三是大山口水文站达到灾害流量1000立方米/秒。
3.2.2 旱情预警
根据自治县气象、水文、水资源、地理环境和历年旱情的实际情况及干旱指标划分表,把干旱灾害分为以下四类。
轻度干旱:地下水埋深下降1m以内;旱情对农作物正常生长开始造成不利影响;农田不能按需供水,农村出现部分农田缺水,受灾面积达0.9-6.73万亩;农业直接经济损失达270-2019万元。
中度干旱:地下水埋深下降程度1-4m以内;旱情对农作物正常生长开始造成不利影响;农田不能按需供水,农村出现部分农田缺水,受灾面积达6.73-8.97万亩;农业直接经济损失达4038-53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