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耆水文站:负责实时监测水情雨情,并将监测结果及时报告指挥部和相关部门。
其他各成员单位要做好本部门、本行业的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同时,应根据防汛抢险及抗旱的需要为全县防汛抗旱工作提供有利条件,完成各自承担的防汛抢险及抗旱任务。
2.3 应急联动指挥系统
指挥部设防汛抗旱技术组、信息中心组、物资调配组、督查组、灾情调查及赈灾安置组、卫生防疫组、车辆调配组、治安秩序维护组、项目资金计划组、后勤保障组、抗洪抢险应急分队、综合协调组日常情况下,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集中办公时,由指挥部统一指挥。各组组成单位和职责如下:
2.3.1 防汛抗旱技术组
组成单位:县水利局、气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焉耆水文站。
负责分析水文、气象及洪水及旱情形势、及时会商做好洪水旱情预测分析,制定防汛抗旱工作方案供指挥部决策。
2.3.2 信息中心组
组成单位:县委办、政府办、水利局、气象局、水文站、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负责水文、气象及旱情资料的分析,了解及掌握险工险段和抗洪抢险组织情况,传达指挥部命令,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2.3.3 物资调配组
组成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水利局。
负责协调组织各单位的防汛抗旱物资的调配工作。
2.3.4 督查组
组成单位:县委办、组织部、纪委办、政府办。
负责对各类防汛抗旱保障系统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2.3.5 灾情调查及赈灾安置组
组成单位:县民政局、农业局、财政局。
负责调查洪涝、干旱灾情,组织灾后的居民生活安置工作。
2.3.6 卫生防疫组
组成单位:县卫生局、县医院、农二师焉耆医院。
负责抗洪抢险期间的医疗保障及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2.3.7 车辆调配组
组成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农机局、公安交警大队。
负责所辖公路交通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洪安全,汛期、旱期优先运送防汛抗旱抢险、防疫的人员和物资、设备。配合做好紧急抢险和人员撤离,及时组织运输工具,及时抢修水毁道路,恢复交通。
2.3.8 治安秩序维护组
组成单位:县政法委、综治办、公安局。
负责维护防汛抗旱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打击偷窃防汛抗旱物资、破坏防洪与灌溉工程设施的犯罪分子,防汛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