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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县发改委:指导防汛抗旱工程的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防汛抗旱设施、重点工程建设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组织调动全县企业参与防汛抗旱工作。
  县安监局:负责组织调动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参与防汛工作。参与重大防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县公安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县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县水旱灾害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水旱灾区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
  县财政局:负责分配、下拨防汛抗旱所需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汇集及灾情上报、险情应急调查工作;督促乡镇(场)和相关部门做好各自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县城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建设以及城区排涝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公路(桥梁)的防洪安全;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防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碍洪设施。组织运力,做好防汛抗旱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
  县农业局: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旱涝等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汛抗旱,负责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指导灾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广应用农业节水技术工作。负责救灾生产物资的储备、调剂和管理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水旱灾区疫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提供水旱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县气象局:负责气候监测和预报工作。及时对灾害性天气作出预报,并向指挥部及有关单位提供气象信息。从气象角度对影响汛情、旱情的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测。
  焉耆电信分公司:负责所辖电信设施的防洪安全,保证灾情信息和防汛抗旱调度命令及时传递。紧急情况下,及时派出应急通讯设施,保证防汛抗旱指挥联络畅通。
  焉耆供电分公司:负责所辖电力设施的运行安全,保障抗洪抢险、排涝、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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