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焉政办发〔2011〕19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管委会,自治县各委、办、局:
《自治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自治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进一步明确防汛抗旱职责,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自治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自治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自治县辖区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河流洪水、山洪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暴风雨、地震引发的垮堤、决口、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水平。
1.4.2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人畜饮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