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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3.基本配置:标志牌、制度牌、档案柜、资料盒、监管公示牌、电脑或食E通设备。
  各市州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具体任务见附件。
  三、资金筹措
  所需资金3790万元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
  四、方法与步骤
  食品安全惠民工程自2012年2月开始至2012年10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学习,制定方案(2012年1月— 2月)。各地有关部门要以召开专题会议、制作专题节目、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认真传达学习省政府食品安全惠民工程的主要内容、方法步骤,扩大食品安全惠民工程的知晓面和影响面。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工作重点,制订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建立食品安全惠民工程目标责任制。
  第二阶段:调查登记,开展调研(2012年3月— 4月)。各地要在2011年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工程的基础上,按照查漏补缺、夯实基础、合理布局、提升功能的原则,对需要补充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进行登记,对食品经营户的经营规模、经营状况和分布等情况进行调研,合理确定拟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分布区域,动员食品经营者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第三阶段:认真组织,规范实施(2012年5月— 8月)。按照实际需求,完成食品安全检测仪器设备的采购和安装调试工作,建立健全食品检测工作制度,做好检测人员培训工作,提高检测水平;按照创建条件和标准认真培育食品安全示范店,指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自律机制,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完善措施(2012年9月— 10月)。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统一组织,对食品安全惠民工程进行检查验收。通过检查发现问题、纠正不足、改进工作,完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省工商局在完成对各地工作情况综合评价和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对食品安全示范店进行命名,向社会进行公告,并做好工作总结。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分工。各市州及县市区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把实施食品安全惠民工程作为改善民生的重点工作,加强经费支持,把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和抽样检验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全面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工商部门要做好牵头工作,财政、卫生、农牧、商务、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确保年底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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