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工作任务,确保运输安全
各乡镇(场)、相关部门、单位、运输企业要统一思想,进一步明确职责,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局面。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分局、运管局、客货运输企业要履行好各自职责,与县公安、物价等部门紧密配合,齐心协力抓好春运相关工作。公安、安监、消防、运管等部门要与铁路部门密切配合,开展综合整治,维护好客运站点前车辆及人员秩序,认真做好旅客托运和随身携带行李包的检查,切实加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查堵工作;气象局要及时提供气象服务,特别是做好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的预警;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要及时播报春运交通安全信息,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群众乘有证车、安全车,抵制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春运证载客等违法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在保证群众生产生活用气的基础上,开辟绿色通道,最大限度满足春运车辆用气需求,保证营运车辆正常营运;交通运输、安监、交警等部门要结合近期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教训,加大隐患排查工作力度,采取多种宣传教育手段,发动各族群众参与和监督春运期间安全工作,杜绝各种违规违章行为和安全事故的发生。运管局要派工作人员进驻客运站,做好协调、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节日期间不滞留一位旅客。
三、强化安全措施,确保平安春运
春运期间,县交通运输局、运管局、各客货运企业要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工作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认真贯彻落实《
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和交通行业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好各项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农村短途客运和超长途客运两个薄弱环节的安全监管,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运输行车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春运前,县运管局要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进行一次大检查,对无证、假证以及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驾驶员要责成运输企业一律予以清退。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做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严禁不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人员驾驶营运车辆。要按照规定增配长途客车的驾驶人员,认真落实运行途中休息制度,避免疲劳驾驶,禁止驾驶人员带病开车。单程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单程10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必须配备三名驾驶员,以保证驾驶人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同时要有换班记录登记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