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12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焉政办发〔2012〕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管委会,自治县各委、办、局:
《自治县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自治县2012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构建和谐的消费市场,着力打造“3·15”民心工程和服务品牌,围绕中消协今年确定的“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和自治区党委提出的继续深化“民生建设年”活动,为切实做好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活动的主题与目的
(一)活动主题:“消费与安全”
(二)活动目的:通过对年主题的广泛宣传,促使社会各界从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的高度重视消费安全,一是提高企业消费维权的意识和水平,促使其生产安全的产品,提供安全的服务,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到损害;二是增强节约资源和环保意识,保障环境安全,维护消费者的长远利益;三是要特别注重对老人、儿童、农民等弱势群体的保护,采取措施,保障弱势群体的安全权益;四是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使消费行为符合安全消费的要求,通过消费者的选择推动行业规范发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益。
二、组织机构
成立自治县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员人名单如下:
组 长:郑书平 副县长、县消协名誉会长
副组长:刁殿强 县工商局局长、县消协会长
成 员:胡志勇 县质监局局长、县消协副会长
李建春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局长、县消协副会长
燕 婷 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局长、县消协副会长
王 萍 县卫生局局长、县消协副会长
白文明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县消协副会长
居来提·衣扎克 县工商局副局长、县消协副会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消费者协会,办公室主任由刁殿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居来提·衣扎克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