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自治县实施“两规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焉政发〔2012〕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管委会,自治县各委、办、局:
近年来,全县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焉耆回族自治县贯彻〈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妇女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和《焉耆回族自治县贯彻〈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两规划”),全县妇女儿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县人民政府决定对自治县实施“两规划”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实施“两规划”工作先进集体(5个)
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县水利局、县统计局、县妇幼保健院。
二、实施“两规划”工作先进个人(5名)
丁莉华 县爱卫办主任
韩 宁 县妇幼保健院保健科主任
杨丽萍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两规划”联络员
王保霞 县公安局“两规划”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