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普查技术路线与方法
(一)普查技术路线
按“在地原则”,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工作单元,采取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等形式。普查数据的收集采用清查登记、档案查阅、现场查勘、DEG和DLG数据融合提取技术、遥感分析、估算推算等多种调查技术,内外业相结合,形成从下到上信息获取、审核、传输、存储、分析为一体的普查数据处理流程;构筑“国家-流域-省-地-县”五级水利普查信息管理系统。
(二)普查主要技术方法
1.河湖基本情况普查:采取内业提取数据、外业实地调查复核的方法。利用1:50000 DEG、DLG、DOM数据和分辨率为2.5m、20m的影像数据,分析提取河流、湖泊的基本特征等水系参数,将河湖清查图与河湖特征清查表进行核对、填报,同时填报水文站、水位站、实测和调查最大洪水普查表,并逐级上报汇总,形成河湖基本特征、河流水系特征及湖泊的形态特征成果。
2.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充分利用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工程统计、管理等资料,结合普查工作底图和普查对象,根据技术要求开展详细调查或简单调查,采用档案查阅、实地访问、现场查勘、简单测量等方法清查登记,获取普查数据。
3.经济社会用水情况调查:收集和整理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污染源普查,以及当地用水户管理等资料,根据用水大户和典型用水户的确定方法初步选取调查对象,通过电话访问或实地走访核实所有调查对象,形成用水户调查名录。采取用水大户逐一调查与一般用水户典型(或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分析计算不同用水行业的用水指标。根据流域经济社会主要指标,分析推算流域和区域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农业和工业等国民经济各行业生产用水和河道外生态用水状况,逐级进行审核、汇总和协调平衡分析。
4.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普查:利用河湖取水许可管理、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水源地规划、流域规划、水利统计等相关资料,采用实地访问、档案查阅、建立台帐、简单监测、典型调查等方式获取普查数据,结合水利工程普查、经济社会用水调查,对河湖取水口、地表水水源地、治理保护河段与湖泊、入河湖排污口进行清查登记和复核协调。
5.水土保持情况普查:通过收集降水、风力风向等气象资料,分析获取影响水土流失的降水侵蚀力、风力因子等外力因素;利用DEM提取影响水土流失的地形因子,通过野外调查、单元数据空间分析获得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耕作措施、地表粗糙度等侵蚀因子,利用侵蚀模型定量计算土壤流失量,综合分析水蚀、风蚀、冻融侵蚀的分布、面积、强度。
6.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普查:依据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水利统计资料,及民政、工商、税务部门的最新资料,编制水利单位信息基础名录,自上而下逐级下发并进行补充、完善。县级普查机构依据单位清查底册实地清查、核对,对水利系统各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水利系统以外的单位作简单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