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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深圳市绿道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按照《广东省绿道控制区划定与管制工作指引》要求,在划定省立绿道控制区和制定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划定城市绿道控制区,并实施绿道控制区的空间管制,发挥城市绿道的生态功能。此项工作由市规划国土委负责。

  (七)积极推进绿道网功能开发与利用。

  深入发掘绿道网的休闲游憩、运动健身、科普教育等服务功能,建立绿道休闲旅游产品体系,推广绿道经典游线,打造绿道体育活动品牌。根据不同区段绿道的特点,结合自然环境和历史人文条件,策划不同主题如自然观光、滨海休闲、文化体验、科普教育等多样化的特色绿道,充分发挥绿道网的综合效益。此项工作由市文体旅游局、教育局、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八)广泛开展绿道宣传推广活动。

  开展“十佳绿道”评选活动,提高公众对绿道网的关注度,大力推介绿道“精品工程”和“示范工程”。在建成的绿道上策划、举办一些有意义的群众活动,如绿道徒步活动、自行车比赛、生态考察活动等,营造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此项工作由市人居环境委、文体旅游局、城管局、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信息报送和检查考核。

  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及市相关部门每月1日前将上月绿道建设工作情况和有关表格报送市人居环境委汇总,每月3日前报送省住房建设厅。市人居环境委、城管局、监察局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区绿道建设和运营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组织年终考核,将各区、新区绿道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我市环保实绩考核中。

  (二)加强资金保障和政策配套。

  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要加紧开展2012年绿道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审批工作,尽快落实绿道建设资金,确保绿道项目的顺利实施;简化流程,开辟“绿色通道”,保障绿道建设的有序推进。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绿道建设和管理,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捐资、认建和认养绿道,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

  (三)加强绿道网的宣传和公众参与。

  市人居环境委、城管局、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不断加大对绿道网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绿道网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完善绿道网的公众意见反馈平台,吸纳公众对绿道网建设与管理的建议和意见;制作绿道宣传册和使用手册,完善绿道地图,在绿道驿站、自行车租赁点、公交站点等向市民免费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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