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建设。
2012年新建城市绿道200公里,整理完善社区绿道800公里,基本建成深圳绿道网。结合道路交通、农林水利、园林绿化、环境治理等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的规划建设,并于2012年底前完成附件中要求的建设任务。按照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建设标准以及“建设一段、成熟一段”的要求,完善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的绿化以及标识、环卫等基础配套设施,并将辖区内总里程10%以上的城市绿道打造成特色鲜明、高水准的展示段。此项工作由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委、城管局、水务局负责。
(二)强化省立、城市和社区三级绿道互连互通。
在城市绿道主干框架全线贯通的基础上,打通关键路段和节点,形成城市绿道网络。确保省立、城市、社区三级绿道互联互通,彼此衔接,并将主要的社区、商业中心、公园、体育场馆、滨水休闲带等联系在一起,成为联系公共空间的纽带。此项工作由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市城管局、水务局负责。
(三)进一步提升省立绿道建设水平。
结合省立绿道的管养维护和运营,按照《广东省省立绿道建设指引》的要求,进一步提升省立绿道的绿化质量和效果,并对驿站、标识、环卫、安保、游憩、换乘等基础性配套设施进行查缺补漏和规范完善。此项工作由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市交通运输委、城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四)加强绿道与慢行交通系统的衔接。
完善绿道与公交、地铁的交通接驳,优化公交站点布设,提高绿道的可达性和使用率。结合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加快推进绿道自行车租赁,发挥绿道慢行交通、低碳出行的功能,缓解最后一公里交通出行难的问题。完善绿道与道路交叉路口的接驳设施,保障绿道的安全畅通。此项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委、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五)全面推进绿道管养维护运营。
对绿道实施有效管理和规范运作,基本实现运营维护收支平衡;各区及新区要将辖区内20%以上的省立绿道打造成配套设施完善、管理到位、使用率高、运营成功的品牌展示段。同步完善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管护运营机制,2012年底前全部绿道投入使用并运行良好。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六)划定城市绿道控制区并实施空间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