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工作及责任分工
(一)农房编号
制定我县农村房屋编号方案及相应的表格,完成农房编号工作。农房编号要体现出石林县名称、乡镇编号代码、村(社区)编号代码、村民小组编号代码。农房编号要制定牌号固定在农房明显位置。
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农房测绘
制定农村房屋测绘方案,编制测绘预算,组织全县农村房屋测绘工作,提供房屋具体位置、面积、层数、结构、建盖时间、现状图像资料、编号等,分乡镇、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三个层次编制全县农村房屋分布图。
牵头责任单位:县国土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统规统建、迁村并点规划选址
制定全县统归统建和迁村并点规划,落实规划选址,发放《乡村规划许可证》。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农房和农户信息统计
按照农房编码统计各农房的产权人、户主、家庭人数,统计无主房屋和无房户信息。
牵头责任单位:县统计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建立全县农房信息系统
开发农村房屋档案信息系统软件,建立农村房屋档案信息系统,录入农村房屋和农户信息,并做好信息系统的维护、使用等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1年5月18日-5月31日)
各责任单位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建档工作;制定详细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必需明确工作量估算、资金需求、资金筹集方式、工作目标、工作责任、工作措施、工作进度安排等内容,并将实施方案于5月31日前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住建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6月1日-6月25日)
1.农房编号、测绘阶段
各责任单位按照分工安排,于6月3日前完成农房编号工作,6月13日前完成农房测绘工作。
2.农房和农户信息统计汇总阶段
各责任单位按照分工安排,于6月25日前完成农房和农户纸质信息统计汇总工作。
3.建立农房信息系统
县工信局于6月10日前,完成信息系统组建、调试,6月20日前完成信息录入,6月25日前确保信息系统达到使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