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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农房建立一户一档和加快推进统规统建及迁村并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主要工作及责任分工
  (一)农房编号
  制定我县农村房屋编号方案及相应的表格,完成农房编号工作。农房编号要体现出石林县名称、乡镇编号代码、村(社区)编号代码、村民小组编号代码。农房编号要制定牌号固定在农房明显位置。
  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农房测绘
  制定农村房屋测绘方案,编制测绘预算,组织全县农村房屋测绘工作,提供房屋具体位置、面积、层数、结构、建盖时间、现状图像资料、编号等,分乡镇、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三个层次编制全县农村房屋分布图。
  牵头责任单位:县国土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统规统建、迁村并点规划选址
  制定全县统归统建和迁村并点规划,落实规划选址,发放《乡村规划许可证》。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农房和农户信息统计
  按照农房编码统计各农房的产权人、户主、家庭人数,统计无主房屋和无房户信息。
  牵头责任单位:县统计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建立全县农房信息系统
  开发农村房屋档案信息系统软件,建立农村房屋档案信息系统,录入农村房屋和农户信息,并做好信息系统的维护、使用等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1年5月18日-5月31日)
  各责任单位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建档工作;制定详细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必需明确工作量估算、资金需求、资金筹集方式、工作目标、工作责任、工作措施、工作进度安排等内容,并将实施方案于5月31日前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住建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6月1日-6月25日)
  1.农房编号、测绘阶段
  各责任单位按照分工安排,于6月3日前完成农房编号工作,6月13日前完成农房测绘工作。
  2.农房和农户信息统计汇总阶段
  各责任单位按照分工安排,于6月25日前完成农房和农户纸质信息统计汇总工作。
  3.建立农房信息系统
  县工信局于6月10日前,完成信息系统组建、调试,6月20日前完成信息录入,6月25日前确保信息系统达到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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