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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抓好2011年烤烟生产收购工作的通知

  (六)严格管理,平稳收购
  1.要加大烟农分级扎把培训,提高小把纯度和等级合格率,小把叶片不超过25片。
  2.继续推行“集中预检、统一包装、统一运输、约时定点、轮流交售、密码定级”集约化收购模式,实现烟农减工、降本、增效目标。
  3.坚决杜绝收购劣杂品种烟叶,一经发现,按照“谁收谁负责,谁收谁下岗”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4.是加强专卖管理,加大合同履约率;严厉打击烟叶私自流动现象,维护烟叶收购秩序。
  五、相关要求
  (一)烤烟大田生产扶持按环节进行补助。200亩以上规模连片:机耕机耙按60元/亩标准补助,机械理墒按30元/亩标准补助;统防统治按30元/亩标准补助;移栽、中耕管理、成熟采烤等生产,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按50元/亩标准补助。
  (二)烤烟大田生产工作经费按规模给予补助,主要用于连片规划、划线理墒等工作开支。规模连片200-500亩(含500亩)的,按15元/亩标准补助;500-800亩(含800亩)的,按20元/亩标准补助;800亩以上的,按25元/亩标准补助。
  (三)各乡镇要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抢抓节令,正常推进,确保烤烟生产收购各项指标任务圆满完成。
  (四)县委目督办、县政府目督办、县第四纪工委、县烟办、县烟草公司等部门,要按照时间节令和工作安排,分环节对烤烟生产收购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落实情况记入县对乡镇目标管理,确保烤烟生产收购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石林彝族自治县2011年各乡镇烤烟生产收购任务分配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石林彝族自治县2011年各乡镇烤烟生产收购任务分配表

任务

   

乡镇

生产任务

收购任务

指导性种植面积(亩)

品种

指令性收购任务(担)

出口备货任务(担)

上等

烟比

上中等烟比例

等级

综合

合格

均价(元/公斤)

大可乡

14980

红大

80%

37200

1000

48%

97.31%

80%

15

板桥镇

15300

NC102

80%

39500

2455

64%

93.78%

80%

16.21

鹿阜镇

14800

NC297

80%

37500

2335

64%

93.78%

80%

16.21

石林镇

15800

k326

100%

42800

2500

64%

94.15%

80%

16.21

长湖镇

22460

K326

100%

60000

3510

64%

94.15%

80%

16.21

西街口镇

17300

87

100%

46000

2690

68%

94.15%

80%

16.6

圭山镇

22560

87

100%

60000

3510

68%

94.15%

80%

16.6

合 计

123200

 

85%

323000

18000

63%

94%

80%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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