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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抓好2011年烤烟生产收购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领导分片包干、职工驻村推进等责任制,从大田规划入手,指导规划种植地块,认真落实种植计划,确保烟叶种植面积落实到位;要严格合同管理,做好烟农的组织发动,于3月底前完成合同的签订、发放等工作。县烟草部门要按照合同管理有关要求,严把生产、收购“两个”关口,确保“数量种够、品种种纯、质量种好、效益提高”得到充分体现。
  (三)提高标准,打造品牌
  1.坚持“一乡一品”原则,今年将烤烟品种纳入县对乡镇目标管理考核,从育苗开始,加强种子来源、使用监管,杜绝非规定品种进入苗床地;加大非规定品种的清查力度,不按规定品种种植的,一律视为劣杂品种。对重点片区、重要部位品种纯度要进行全面检查、重点督办,发现清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不予签订烟农生产收购合同,不予供应烟用物资和兑现各种生产补助,取消所在乡镇评选烤烟生产收购先进资格和各项补助。
  2.按照工业介入、主动参与的要求,结合国家局提出的“532”、“461”品牌发展(即,争取用五年或更长一段时间,着力培育2个年产量在500万箱、3个300万箱、5个200万箱以上,定位清晰、风格特色突出的知名品牌;争取到2015年,培育12个销售收入超过400亿元的品牌,其中6个超过600亿元、1个超过1000亿元)原料需求,加快实施云烟印象科技园项目,推进农业与旅游整合,大力发展观光、休闲农业,突出地域特色,提升石林烟叶品牌的影响力。
  3.结合“三个示范区”建设,利用石林优越的自然条件,加大品牌宣传和技术指导,扎实开展贯标工作,着力提高烟叶标准化生产水平,推进烤烟健康持续发展。
  (四)强化措施,促进规范
  “三个示范区”建设对提升烤烟种植水平、增加烟农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一基四化”(即,全面推进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经营、专业化分工、信息化管理)的总体要求,在生产组织形式、专业化服务,基础管理上下功夫,认真落实烤烟各项生产技术措施,努力提高全县烤烟种植整体水平,确保我县国家级烟叶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顺利通过验收。
  1.种烟地块实行合理轮作。各乡镇要统筹做好烤烟规模连片种植、土地轮闲轮作和粮烟岔口矛盾等工作。山区轮作率必须达100%,坝区轮作率达80%以上,全县轮作率达85%以上。
  2.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全县200亩以上规模连片全部实行机耕机耙,其中:轮闲地块于2月20日前完成机械深耕,种植小春作物的规划地块于4月15日前完成机耕机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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