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开展建筑垃圾运输运输“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是落实市委、市政府治理PM2.5大气污染的重要举措,各区县要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明确分管领导、牵头部门、联络员名单,并于 3月12日(周一)12:00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精心组织,层层落实。各区县要召开动员部署会,广泛发动各街道、乡镇、建设施工单位和运输企业以及社会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建筑垃圾运输“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市级督导组对各区县“百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要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市政府。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督导组,指导、督促、检查街道、乡镇和有关单位落实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规范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宣传,广泛参与。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一封信等宣传载体,广泛发动市民参与,做到让每个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企业和广大市民都清楚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同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将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
建筑垃圾运输“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数据统计表
区县名称: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1、出动检查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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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检查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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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检查施工工地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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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检查出不规范的运输车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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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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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连带处理建设施工单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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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处理建筑垃圾扬尘、遗撒、乱倒事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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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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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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