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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梅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方案的通知


  (八)免赔规定。

  蔬菜的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率为10%;柚、橙每次事故绝对免赔为1亩或10%,以高者为准。

  (九)保险人义务。

  1.客户服务中心24小时热线95518,向保户提供产品咨询、理赔报案、保单服务、投诉举报、客户回访等服务。

  2.保险人接到被保险人的报案后,第一时间派员赶赴现场查勘。

  3.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保险人应聘请农业专家协助查勘、检验和定损,并积极协助被保险人抗灾救灾,以减少损失。

  4.如发生大面积的灾害事故,保险公司开通理赔绿色通道,以最快的速度帮助被保险人复产。

  5.保证理赔时效,被保险人提供齐全相关索赔资料后,小额简易赔案在三个工作日内结案,常规赔案十个工作日结案。

  (十)被保险人义务。

  1.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要做好栽培管理工作,加强防灾防损,接受并实施保险人提出的合理建议。

  2.当出现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迅速采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同时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并以书面报告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程度。被保险人应协助保险人查勘事故现场,并在查勘笔录上签名。

  3.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有被保险人名称变更、保险标的发生权利转让或者保险标的遭受其他原因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

  (十一)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一年,从二○一二年二月十日零时起至二○一三年二月九日二十四时止。

  四、组织实施

  本方案由市农业局主办,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协办。按照广东省政府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我市实施农业保险试点期间取得的经验,从公司实力、技术力量、业务经验、社会责任等因素选择,延续由人保财险梅州市分公司承办。

  附表:1.2012年梅州市农业保险投保方案

  2.2012年梅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方案市、县(市、区)保费负担简表

  3.201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推荐表(蔬菜类)

  附表一:
  2012年梅州市农业保险投保方案

方案(龙头企业和规模户由市、县农业部门提供)

投保面积

蔬菜4250亩(详见附表三)

柚、橙2800亩(详见附表三)

保额计算

蔬菜4250亩×800元/亩·造×4造=1360万元

柚、橙2800亩×500元/亩=140万元

总保额:1500万元

保费计算

蔬菜:1360万元×5﹪=68万元

柚、橙:140万元×4﹪=5.6万元

总保费:7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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