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委、市农委关于加强本市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发挥“大市场、大流通、大贸易”功能。建立鲜活农产品国际贸易平台。以大流通促进大市场形成,以大市场保障本市粮食等农产品安全。构建现代化、规范化的粮食大市场交易平台。集中力量,全力以赴建设好国内第一个集粮油储备、加工、配送、中转、贸易于一体的现代化粮食物流中心--上海良友新港项目。全面扩大冷鲜肉销售,形成冷链物流配送体系。降低代宰比例,提高屠宰企业自营比例。建设一批蔬菜直供基地,促进配套产业集群建设,加强信息集散和产业服务功能,实现由商品经营向资产经营、资本经营的跨越。(实施部门和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农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建设交通委、各区县政府)

  (四)积极推进鲜活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建设。加快鲜活农产品流通现代化“七化”(即组织化、规模化、品牌化、包装化、规格化、冷链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流通效率,实现流通交易增值功能。积极探索规模化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指数机制。(实施部门:市商务委、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

  (五)完善鲜活农产品现代零售流通模式。进一步完善标准化菜市场布局和管理。推进标准化菜市场公益性探索。加快推进生鲜食品超市建设。推进建设与发展城市配送相结合的鲜活农产品网络营销模式。鼓励流通领域龙头企业探索无店铺销售模式,通过在线信息发布、网上交易、电子支付、网下配送,实现网络流通模式,并逐步向较高层次的电子商务过渡和升级。(实施部门和单位:市商务委、市农委、市国资委、市质量技监局、各区县政府)

  (六)促进产销对接,扩大地产农产品订单采购量。培育壮大一批经营规模大、产品质量优、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规范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加大对“菜篮子工程车”的扶持力度,健全农产品购销流通队伍,逐步建成产销一体化经营体系。利用网络、展会等多种形式,搭建鲜活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支持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宾馆、饭店、学校、企业等直接对接、看样下单,提高订单履约率。同时,在城市居民社区增加直供直销点,保护销售者利益,形成稳定的农产品供求关系。(实施部门:市农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

  (七)加强价格监测,提高价格预警能力。逐步建立地产蔬菜成本与田头交易价格采集制度,完善市场批发价和市场零售价监测系统,全面掌握田头交易价、市场批发价和市场零售价等各项数据,及时发布农产品供求和价格信息,引导生产和消费。建立本市农产品价格风险预警专家组,加强对农产品价格实时数据的研究,及时对异常波动进行分析,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积极探索建立长三角地区农产品信息共享平台,增强地区间相关数据的处理能力。(实施部门和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农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