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示范项目
符合商务部、财政部《关于
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的通知》(商建发[2009]4号)规定的申报条件,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为标准,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支升级改造,建设拆解流水线。申报条件:拆解(经营)面积不低于10000㎡,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在汽车拆解流水线投入运转后,按购置拆解设备价值最高不超过20%给予一定补助。
(二) 新型服务业项目
1、连锁经营项目
连锁企业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品牌企业发展连锁加盟、扩大经营规模;连锁企业实施信息化改造。申报条件:
(1)改造和新建配送中心项目符合城市建设和行业发展规划、项目手续健全;
(2)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
(3)具有独立知识产权、获得省级以上发明专利、发展特许加盟门店数量50个以上;每新增一个标准超市或社区便利店给予一定奖励;
(4)品牌连锁企业新建大型连锁店,每建成一个连锁店给予一定支持。
(5)总部与各部门、门店实现微机联网、数据共享的内部企业信息化改造和建设项目。
2、现代物流项目
综合物流园区、专业物流配送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按照现代物流理念实施技术改造、扩大增值服务范围;第三方物流企业与制造业融合、联动发展项目。申报条件:
(1)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必须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
(2)第三方物流企业与制造业融合,物流外包业务超过30%;
(3)物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超过500万元,或物流业务年增长超过30%。
3、电子商务项目
建设区域公共或专业信息平台项目,为社会提供服务功能项目;传统流通企业开拓网上市场,批发交易项目,现代流通企业扩展、提升电子商务业务;鼓励社区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动整合社区内各类商业服务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鼓励发展具备网上交易功能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和区县商贸流通电子信息化建设。申报条件:
(1)项目经主管部门批准,网站建设运营资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且网站具备线上交易、线下配送等增值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