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支持农副产品种植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产品生产企业与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等农产品销售市场建立起稳定的供货直销关系,并签定了有关供应(采购)协议,年交易额在1000万元以上;
(4)生产基地获得无公害、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产地认定或产品认证、与本市连锁超市已经建立长期购销关系的优先;
(5)提供的农产品具有地方特色、注册商标和独立的产品包装等,获得市级以上农产品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称号的优先。
3、“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网工程”、“镇超工程”以及农村信息服务项目
鼓励有实力的商贸流通企业建设农村商品(含农资)配送中心、冷链物流系统,在县、乡镇及自然村设立直营店,建设和改造农家店以及在农村流通领域实施农村信息服务项目。申报条件:
(1)经过省、市商务主管部门核准,符合西安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规划》,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或由市供销社组织实施“新网工程”,以经营生活必需品或农业生产资料为主的商贸流通企业;
(2)企业制定有“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网工程”、“镇超工程”实施规划;
(3)建设的农村商品(含农资)配送中心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建设和改造的农家店要符合《农家店建设和改造规范》和《农资农家店建设和改造规范》,并通过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农家店验收,并达到优良等级;
(4)“镇超工程”承办企业在西安市7个涉农区县乡镇按照《西安市镇超工程建设规划》新建的超市,经省、市商务财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按照营业面积给予一次性配套补助。
(5)农村信息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经营运作相对规范;信息网络平台已建成,开展了市场供求信息介绍、农业种植天气预报、农产品流通政策解答等服务栏目;农产品信息化服务工作卓有成效,服务平台在区域内有较大影响。
4、再生资源市场建设项目
(1)再生资源市场建设项目
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建设改造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和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重点支持再生资源电子商务网络信息平台建设。申报条件:依据西安市再生资源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标准和要求进行建设改造。
(2)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项目
符合
商务部《关于开展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的通知》(商建函[2010]941号)规定的申报条件,以及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按照《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建设规范》的要求,重点支持二手车交易市场信息和服务功能的升级改造,经商务、财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按不超过总投资30%部分给予配套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