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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商务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2012年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西安市商务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2012年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市商发[2012]20号)


根据《西安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财发〔2006〕659号)和国家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2012年服务业发展重点和扶持方向,特制定本指南。

  一、资金支持的方向和内容

  (一) 城乡市场体系建设项目

  1、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

  支持符合全市城市规划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及蔬菜早市建设等。申报条件:

  (1)以批发交易为主,能够跨区域吸引经销商、批发商和大宗用户,交易商品辐射区域或主要产销区,对主要农产品产销影响较大;

  (2)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投资额5千万元以上,市场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年成交额1亿元以上;专业农产品批发市场投资额2千万元以上,市场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年成交额在5千万元以上;

  (3)农贸市场面积在600平方米以上,项目投资50万元以上;

  (4)对符合全市布点规划的便民蔬菜市场经商务、财政部门验收合格后给予适当支持;

  (5)蔬菜早市。凡符合《西安市蔬菜早市设置管理暂行规定》,经过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批准设立并已开业,在我市人口密集区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断头路、空置场地设置的定时、定点进行蔬菜销售的市场按照《西安市支持蔬菜早市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市财发[2011]934号)的有关规定给予支持。

  (6)社区蔬菜销售网点建设(社区便民店、小市场、蔬菜超市,下同)。在居民社区设立蔬菜销售网点,有固定经营场所,由区商贸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科学布局,合理设点,经商务、财政部门验收合格。

  2、农超对接项目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产品生产企业实施从基地、加工到市场、配送和终端卖场一条龙的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申报条件:

  (1)建有鲜活农产品直采基地,具有稳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产品供货渠道,并与对接的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具有良好合作关系;

  (2)具有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生鲜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及辅助设施等;制定了农商对接项目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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