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财发[2011]831号)
市属各区县(开发区)财政局、西安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市会计学会: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会[2011]25号)精神,为促进我市会计人员更新会计知识,提高综合素质,不断推进会计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就2011-2012年度西安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1-2012年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2011-2012年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分为公共学习内容和分行业学习内容。
(一)公共学习内容:《
陕西省会计管理条例》、《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选学)。
(二)分行业学习内容:
1、企业会计人员学习《
企业会计准则政策变化及后续规定》(包括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的年报工作通知)、《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
2、医院会计人员学习《医院会计制度》。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人员学习《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
4、高校会计人员学习《高校会计制度》。
5、农村会计人员学习《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
此外,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还需选学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管理、资产管理、电子化政府采购等内容;工会会计人员还应学习《工会会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