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关于2012年继续深入开展社会组织服务民生行动的通知
(京民社发〔2012〕72号)
各区县民政局,全市各社会组织:
2010年、2011年,市民政局组织开展了社会组织服务民生行动,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公益活动,为首都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发挥文化中心作用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的意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民生的重要作用,决定2012年继续组织全市社会组织在关系民生的十二个方面深入开展服务民生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2012年社会组织服务民生行动,要着眼于大力弘扬和践行“爱国、创新、包容、厚德”的北京精神,推动首都文化创新,建立社会组织主流文化体系;着眼于发挥社会组织的动员凝聚、资源配置和专业化优势,创新社会协同机制,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构建社会协同长效机制;着眼于进一步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公益性项目,满足人民群众和广大会员对公共服务的不同层次需求,扩大服务民生行动品牌影响力,树立社会组织的良好形象和整体优势,为北京建设中国特色的世界城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服务内容
社会组织服务民生行动主要发动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和社区社会组织围绕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十二个领域开展活动,展现自身能力,扩大社会影响。
(一)扶贫救助。为低收入家庭、贫困人群及灾区群众提供生活救助、资金或物资支持,改善生存状况。
(二)扶老助残。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救护、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在内的个性化服务和物质保障。
(三)医疗卫生。资助低收入家庭、大病重病患者就医,开展公众卫生健康知识普及、送医送药活动,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看病难等问题。
(四)文体科普。为居民提供文化休闲、科学教育、体育健身等服务,推动公益文化、科学知识普及和体育事业的发展。
(五)妇幼保护。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开展相关帮扶活动,救助困难儿童生活、学习,帮助少年儿童安全、健康成长。
(六)服务三农。支持新农村建设,开展相关帮扶、资助活动,提高农业产业化、专业化水平,提高农民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