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力宣传选举的重要意义。重点宣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市委十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宣传社区居民委员会在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宣传全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居民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能的认识,认清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重大意义,使社区居民深入理解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意义。引导和吸引居民群众广泛参与,营造良好选举氛围。
(三)大力宣传依法依规选举。在大力宣传社区居民享有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权的同时,也要积极宣传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选举,宣传居民在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引导社区居民用合理手段表达意愿,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利,采用正当渠道反映问题,通过合法途径实现自身权利。要特别加强对社区流动人口参选、社区工作者参选、候选人条件设定等环节的宣传和引导,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同时,保证各项选举工作在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有序开展。
四、主要形式
(一)举办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培训班。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培训社区干部和选举工作人员严格依法依规开展选举工作,强化对选举各个环节的认识,增强贯彻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熟悉选举工作的原则、程序和方法,提高组织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多样性和针对性。3月份,举办全市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培训班,重点对区县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选举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宣传活动。采取社区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多渠道、多方式、多途径开展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社区论坛、条幅、板报、标语、文艺演出、一封信、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在社区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社区居民对换届选举工作的认识,帮助社区居民了解选举的基本流程和相关环节,掌握必要的投票常识和方法。
(三)统一制作法制宣传挂图。市民政局和市司法局联合制作一套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内容的法制宣传挂图,下发到各区县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各个社区显著位置进行张贴宣传,努力营造换届选举良好氛围。
(四)加强当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培训。换届选举结束后,各区县要按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培训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新当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参加统一的集中培训,重点以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社区工作实务、社区工作方法等为主要培训内容,切实提高他们综合素质、依法办事能力和服务群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