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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关于组织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组织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民政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市局属各二级、直属单位:
  根据民政部统一部署安排,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考试定于6月中旬举行,我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中组部、民政部等18部委《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 [2011] 25号)精神的第一年,是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一年。开展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是推进社会工作人才专业化、职业化的重要手段,是提升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职业地位有效途径。《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提出“建立现代社会工作体系。以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为主线,完善社会工作制度,健全社会工作机制,壮大社会工作队伍,创新社会工作模式,把首都建设成为社会工作职业化发展示范区”的发展目标。全市民政系统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设立专门机构,积极做好动员,认真组织安排,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制度创新,促进社工队伍建设。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广泛分布于民政领域。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分析本单位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18部委《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抓好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和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及 《北京市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认真落实社会工作者岗位开发及使用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保障机制,切实提高基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水平;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化、社会化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机制;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将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围;鼓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持有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调动和保护广大社会工作者积极性,增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吸引力。
  三、深入宣传动员,营造报名氛围。各单位要通过内部网络或转发文件、印发简报等方式对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社会工作机构以及教育、卫生、司法、人口计生、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系统进行宣传,使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都能尽快知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的有关信息。同时,进一步掀起学习18部委《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活动,认清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讲清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规定,讲清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条件及要求,增强全社会对社会工作的认同感、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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