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残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21.政府优先采购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的产品或服务;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按不低于30%的比例安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盲人按摩事业有较大发展,经过培训的盲人按摩人员就业率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22.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符合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要求,能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适应评估、就业和失业登记等就业服务;开展盲人按摩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统一服务对象,统一业务流程,统一机构标识,统一人员标准,统一服务准则;业务流程规范,服务职能完善,信息化建设成效好。2012年底,市、县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
责任单位:市残联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等配合
(四)扶贫
23.政府及扶贫机构将残疾人扶贫开发纳入工作计划,统一组织,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在符合扶贫政策的前提下,优先扶持贫困残疾人。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使贫困残疾人稳定解决温饱问题。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牵头,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24.坚持以直接扶贫为主,因地制宜,选择行之有效的扶贫方式和扶贫项目,带动残疾人脱贫。举办针对农村残疾人特点的实用生产技术培训,使贫困残疾人得到较好培训。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牵头,市残联等配合
(五)无障碍、维权
25.新建、改建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绿地、广场公园、重要公共建筑物、居住区以及住宅时,认真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城市原有道路、交通设施、重要公共建筑物、居住区以及住宅没有无障碍设施的,制定计划,按规范要求完成改造,推进城市无障碍化。铁路旅客车站、码头、城市交通设施等公共场所无障碍建设达到国家标准。有关部门将信息交流无障碍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政府政务信息公开采取信息无障碍措施,公共服务机构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图书和声像资源数字化建设实现信息无障碍。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火车站等配合
26.加强维权机构建设,建立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普遍制定扶助残疾人规定,村(居)民公约中有扶残助残的内容,各项政策均落实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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