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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规划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规划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漯政[2011]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为提高城市规划决策与审批的科学性,使城市规划决策与审批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市政府决定建立重大建设项目规划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研究范围
  1.漯河市城镇发展战略、漯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修订及修改。
  2.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
  3.国家、省级重点工程、城市重要区域、重要街区、重要地段的建设项目。
  二、联席会议组成
  市规划联席会议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市政府有关领导和分管副秘书长,市监察局、市人大城建委、市检察院反渎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人防办、市消防支队、市环保局、市沙澧河建管委、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文明办、市地震局、西城区管委会等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市规划联席会议由市长主持。市规划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规划局局长兼任。
  三、会议程序
  1.市规划局组织召开技术评审会,对方案进行技术审查。
  2.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技术评审会意见和建议,提请规划联席会议主持人确定议题和召开时间。
  3.规划联席会议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对重大建设项目存在分歧时,实行票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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