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是收入预算编制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与2012年生产总值等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相适应,并考虑税收政策调整因素,分税种、分科目测算税基和收入的增减情况。市财政已提前通知对下级财政的转移支付数额,各县(市)、区财政在编报本级预算收入的同时,要全额编报上级财政的各项补助收入,进一步提高本级预算编报的完整性。二是支出预算编制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倾斜,严格控制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三是继续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规范公共财政预算,完善政府性基金预算,全面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加快推进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二、2012年财政收支政策
(一)加强财政收入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延长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并适当扩大优惠范围。稳步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一步加大国有资本收益征缴力度。完善政府性基金预算。继续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研究扩大基金预算编报范围。按照“正税清费”和“分类规范”原则,继续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
(二)切实完善强农惠农政策,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进一步加大国有土地出让收益支持农业的力度,提高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围绕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土地整治,加快改造中低产田,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完善和强化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政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扶持粮油、畜禽等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调动各方面投资农村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提高农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落实《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一2020年)》,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多渠道筹措财政性教育经费,确保实现我市的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的目标。完善多层次教育体系,积极支持发展学前教育,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普通高中发展,加快实施职教攻坚计划,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经营性文化产业发展,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支持文化产品创作,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适当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加大城乡医疗救助投入力度,健全城乡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和公立医院改革成效。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支持厂办大集体改革。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继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对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的投入力度,改善中低收入群众住房条件。
(四)推进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继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重点支持实施科技重大专项、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企业自主创新项目,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大对科普事业和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等的投入,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加快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大力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和新能源汽车示范,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加强环境保护。支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