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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西部商贸中心建设规划(2009—2012年)2012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西部商贸中心建设规划(2009-2012年)2012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川办函[2012]6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四川省西部商贸中心建设规划(2009-2012年)2012年实施计划》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四川省西部商贸中心建设规划(2009-2012年)2012年实施计划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稳定增势、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加快推进西部商贸中心建设,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西部商贸中心建设规划(2009-2012年)的通知》(川府发〔2009〕40号,以下简称《规划》)要求,结合西部商贸中心建设推进情况制定本年度实施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全省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增长13%,达到1200亿元。

  (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达到9000亿元。

  (三)年交易额超过100亿元的大型批发交易市场达到10个,年交易额超过20亿元的批发交易市场达到100个,年销售收入超过30亿元以上的大型连锁企业达到5个。

  二、工作重点

  (一)推进六大平台建设。

  1.批发贸易平台。重点发展工农业生产资料、优势特色农产品、消费品等大型批发贸易。完善配套设施和相关服务,吸引国内外大型商贸企业、采购中心和配送中心集聚发展。继续在农产品、生产资料、建筑装饰材料、五金机电、消费电子、纺织服装、日用百货、中西药及医疗器械等领域培育一批大型批发交易市场。(责任单位: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2.零售贸易平台。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全省连锁率达到25%以上。加强商业街建设和改造,引导商业集聚发展,重点培育20条特色商业街。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大型商业零售企业,推动企业改造建设一批大型零售商业设施。大力发展社区商业,完成50个城市标准化菜市场改造升级。扎实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农家店覆盖全省100%的县、98%以上的乡镇、95%以上的行政村。在部分城市和重点旅游区建设一批集零售、休闲、餐饮、酒店为一体的现代购物休闲中心。实现日用生活消费品连锁经营覆盖全部县以上城市,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覆盖90%以上的乡镇。(责任单位:商务厅、省供销社会同省委农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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