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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食安委[2011]9号)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深圳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11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深圳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鲜肉及肉制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根据国务院及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集中解决影响肉类安全的突出问题,稳步规范畜禽养殖、屠宰和肉类流通、加工、进出口等环节的生产经营行为,不断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和措施,促进鲜肉和肉制品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二、突出治理重点,严厉查处违法违规问题
  (一)明确治理重点
  1、重点治理畜禽养殖环节非法使用违禁药物、滥用抗生素、喂食泔水、出售病死畜禽等行为,深入组织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此项工作由农业部门牵头负责,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配合。
  2、重点治理畜禽屠宰环节定点屠宰企业收购、屠宰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病死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等行为,严厉打击出厂(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生猪产品的行为,严肃查处未履行审批程序先行开工建设、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先行投产运营以及出借、转让定点屠宰标志牌和证书的行为,严肃查处不按标准要求审核换发生猪定点屠宰资格证章的行为。此项工作由科工贸信部门牵头负责,农业、市场监管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配合。
  3、重点治理畜禽屠宰环节私屠滥宰,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此项工作由城管部门牵头负责,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配合。
  4、肉制品加工环节重点治理从非定点屠宰企业购进鲜肉、使用不合格原料肉品加工食品、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在流通环节重点治理销售私宰肉、注水肉、病死畜禽以及假冒伪劣肉品等行为,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等行为;在餐饮服务环节重点治理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畜禽加工食品、加工过程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此项工作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负责,科工贸信、农业、城管、公安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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