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努力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切实保障群众生活。
1.重点保障市场供应。积极采取发展生产、保障供应、搞活流通、加强监管、安定民生等各项措施,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 左右。认真落实扶持农业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大力扶持规模化畜禽养殖,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和主要农产品临时收储制度,制订粮油、猪肉、蔬菜等主副食品保供稳价应急预案。
2.进一步降低流通成本。继续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实施好促进蔬菜生产流通的政策措施。不断改善农产品流通设施条件,抓好产销衔接,完善省内产销合作机制,支持农超、农校对接和平价超市建设。完善城市配送体系,全面清理流通环节不合理收费,减少中间环节,坚决取缔和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及时取消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
3.加大价格监管力度。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恶性炒作事件,强化对企业自主定价行为的约束和规范。调整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规范教育收费和房地产业价格行为,加大涉农收费监管力度,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加大重要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力度。
4.完善价格补贴机制。指导和督促全省各级人民政府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继续完善补贴制度,安排落实财政专项资金和价格调节基金,根据市场物价上涨情况,及时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困难人群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缓解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
(八)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1.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深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快构建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促进劳务经济提质增效,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加快农业经营制度创新,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加大对城乡低收入群体的社会保障力度,增加居民转移性收入。
2.大力推进扶贫开发攻坚。加大统筹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力度,整合扶贫资源,实施集中连片开发,着力构建大扶贫格局。重点支持秦巴山区、乌蒙山区、高原藏区、大小凉山彝区四大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继续实施大小凉山综合扶贫开发试点规划,抓紧编制实施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研究制定新的扶贫标准和扶贫开发政策,完善基础设施,培育特色产业,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集中力量抓好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示范村、片区综合开发和小流域治理等一批骨干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大小凉山综合扶贫试点工程、甘孜州“千桥工程”、秦巴山区、乌蒙山区整村推进脱贫和新村建设等重大民生工程。积极实施城市扶贫济困工程。
3.积极扩大就业。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确保城镇新增 75万人就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在发展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同时,重视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贯彻落实国家帮扶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增强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全面落实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的政策,拓展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领域。着力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帮扶城镇低收入家庭和被征地农民就业。做好就业援助和民族地区就业工作,健全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创业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抓好成都、绵阳和攀枝花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试点。
4.强化社会保障。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大力推进“新农保”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扩大非公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规模,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覆盖面。加快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接轨,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筹资水平,缩小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差距。以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孤老供养、医疗救助、临时生活困难救助为重点,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稳步扩大社会福利惠及面。
5.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解决资金、土地和审批等问题,加快推进城乡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建设保障性住房19万套,改造棚户区9万户,改造农村 D 级危房18.2万户。拓宽城乡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作用,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健全城镇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分配、管理体系,规范保障性住房运作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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