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浦东新区药品零售企业自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浦东新区药品零售企业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药品零售企业: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从2012年2月下旬至6月下旬,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四个月的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按照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市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的要求(见附件1),结合2012年度浦东新区药品零售企业自查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药品零售企业按照《2012年浦东新区零售药房自查表》(附件2)内容组织开展自查;

  2、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药品零售企业还需按照《上海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管自查表》(附件3)内容组织开展自查;

  3、各药品零售企业签订《2012年浦东新区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共创药品安全示范区告知书》(附件4);

  4、各零售连锁门店由连锁总部通知组织自查工作,并在自查工作完成后,统一收集《2012年浦东新区零售药房自查表》、《上海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管自查表》、《药品零售市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及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区创建企业承诺书》提交分局,单体药店自行提交分局,提交时间及方式为2012年3月28日召开2012年度浦东新区药品零售监管工作会议时交会议签到台(会议通知将另行发放)。

  5、按照市局会同相关协会倡导各零售药店在收银台增放“口服紧急避孕爱心提示卡”与销售凭证一并交给购药者的倡议,已发放完或前期未发放过“口服紧急避孕爱心提示卡”的企业可按照模板(附件5)自行复制。

  6、近期,市局下发《关于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紧急通知》(附件6),请各企业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略)

  2、2012年浦东新区零售药房自查表

  3、上海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管自查表(略)

  4、2012年浦东新区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共创药品安全示范区告知书(略)

  5、“口服紧急避孕爱心提示卡”模板(略)

  6、关于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紧急通知(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