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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意见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意见
(安政〔2011〕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学前教育发展,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安政〔2010〕60号)精神,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

  (一)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制约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必须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必须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到2013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0%;每个县(市、区)新建1-2所公办幼儿园;每一个乡镇建成1-2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完成安阳市实验幼儿园新建搬迁或改扩建,新建市第三实验幼儿园;安阳幼儿师范学校设立附属幼儿园,完成安阳幼儿师范学校升专,到201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每个县(市、区)创建1-2所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到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0%;每个县(市、区)创建1所省级示范幼儿园,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从而全面扩大我市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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