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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安政文〔2011〕1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做好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豫政〔2010〕8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接收对象和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578号)的规定和部队兵员状况,2010年冬季接收退出现役的对象为:
  (一)义务兵,服现役满2年未被选取为士官的退役义务兵;由于伤病残等原因滞留部队超过2年以上的退役士兵;服现役未满2年因政治、身体等原因提前退出现役的义务兵,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士官,服现役满8年、16年未被选取为高一级士官的退役士官,服现役满5年、12年因编制限制被批准退役的士官;服现役满30年或者年满55岁的退役士官;超过本岗位规定最高服役年限的,因国家和军队建设需要退出现役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本人申请退出现役的,以及因现实表现、工作能力、身体状况等原因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退役士官。
  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退出现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退役义务兵和复员士官的退役时间为2010年12月1日,12月底离队基本完毕。转业士官的接收时间及相关问题另行通知。
  2010年冬季全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于2011年8月底基本完成,9月份组织检查验收。
  二、认真做好教育宣传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今年安置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家访等形式,密切联系其思想实际,组织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理论,使其转变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就业观念,积极选择自谋职业。教育退役士兵继续弘扬我军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顾大局,讲团结,守纪律,做贡献,促稳定,听从组织安排,服从政府安置。要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以人为本、为兵服务”的思想,激发各行业、系统、单位的拥军热情和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积极性,营造关心、支持退伍安置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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