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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贯彻实施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6建立全市反拐信息系统,为加强反拐工作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
  7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意识,营造良好的反拐工作氛围。
  二、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能
  (一)组织机构
  建立安阳市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工作市级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安阳市反对拐卖妇女儿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赵成所任组长,公安局副局长胡文立、市综治办副主任谢奇、市妇联副主席翟会双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人大法工委、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外侨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扶贫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安阳铁路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安阳市公安局党委成员、市刑侦支队支队长陈润超担任,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承担日常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商讨、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各县(市、区)特别是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点地区,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反拐工作领导机构。
  (二)主要职能
  (1)组织实施《安阳市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工作方案》;督促各级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反拐工作。
  (2)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的反拐工作。
  (3)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的反拐工作
  (4)协调跨县(市、区)跨机构的反拐工作;积极参与反拐国际、省市际间合作交流。
  (5)组织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总结和交流反拐工作经验及有关成果。
  三、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
  (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工作氛围
  1工作目标
  加大反拐宣传、培训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教育的力度,提高各级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实施反拐行动计划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推动相关政策的起草和修订完善工作,创造良好的反拐社会环境和工作氛围。
  2职责分工
  (1)完善相关政策,为加强预防、打击犯罪及被解救妇女儿童救助和康复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团市委、市妇联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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