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政办〔2010〕2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安阳市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
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央综治办、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人口流管〔2010〕69号)精神,全面做好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务院《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精神为依据,按照新时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方针,通过统筹规划,开拓创新,深化综合改革,强力推进以计划生育为主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基本权利和发展权利,使流动人口融入我市社会和社区,与我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促进安阳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各级政府的主导下,通过组织实施试点、有序推进和逐步深化,到2012年,努力实现全市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逐步健全流动人口利益导向机制,保障流动人口的基本权利和发展权利,促进流动人口融入城市和社会,达到“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同享受、同和谐”的目标,基本建立“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加快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进程。完善整合部门政策资源,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信息互通、社区参与、群众受益”的人口统筹决策新格局。初步建立适应城镇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