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当前重点工作
(一)分类配置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2010年省政府决定为全省建制乡统一配建流动式生活垃圾收集、压缩、运输系统。项目建设采取申报承诺制,由县(市、区)政府申报,签订项目运行承诺书,确保建成后项目正常运行。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抓好2010年建制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确保年底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科学规划建设村、乡镇生活垃圾收集站(点)。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当地情况和实际需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村、乡镇垃圾收集站(点)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距离城区较远的乡镇,可根据县(市、区)域村镇体系规划,规划建设区域性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服务周边区域。
(三)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减量收集处理。要根据农村生活垃圾无机物含量少的特点,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从源头推行垃圾分类减量收集处理。对可氧化的有机垃圾实行就地集中堆肥处理;对不能氧化的塑料、玻璃、泡沫等垃圾,能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处理;对建筑垃圾要进行定点集中堆放,采取回填路面等方式进行再利用;对医疗废弃物应集中单独收集存放,由县(市、区)医疗废弃物中心统一运输处理。
(四)建立完善环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运营体系。各县(市、区)要抓紧建立城乡一体的环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运营体系。村组保洁是基础,要以村为单位组建卫生保洁队伍,负责将村、组生活垃圾收集到村庄垃圾收集点;垃圾转运是关键,要建立乡镇环卫队伍,负责将村庄垃圾收集点的垃圾转运至乡镇垃圾站(点);运输处理是重点,要以县 (市、区)为单位成立环卫清运公司,统一使用压缩式垃圾车和垃圾清运车,负责收集辖区内村庄和乡镇的生活垃圾,并转运至县(市、区)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五)切实抓好县(市、区)域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的运营管理。要建立村、乡镇、县(市、区)三级保洁环卫队伍,健全管理机制。村、组应配备保洁员,人数根据村庄大小和工作任务确定,负责房前屋后、村道、沟渠及村庄其他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和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做到日产日清。要制定保洁制度和村规民约,采取多种形式落实卫生保洁责任制。县(市、区)和乡镇要建立稳定的环卫队伍,实行公司制管理,负责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设施设备维护及日常管理。要制定完善保洁环卫工作标准和有关制度,严格监督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全力保障安全稳定运行。
环卫清运公司日常运行费用由县(市、区)财政统一支付,或参照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办法制定本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和收集处理费征收办法,不足部分由县(市、区)财政补贴。村、乡镇保洁和垃圾收集管理费用由村、乡镇统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