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县(市、区)域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及运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政办〔20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加强县(市、区)域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及运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加强县(市、区)域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建设及运营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县(市、区)域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及运营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0〕9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县(市、区)域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目标,建立和完善县(市、区)域“村组保洁、乡镇收集、县(市、区)运输、集中处理”或“村组收集、乡镇运输、县(市、区)处理”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切实加强县(市、区)域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网络建设与运营管理,促进县(市、区)域生活垃圾收集处理逐步实现市场化、产业化、制度化、规范化,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优化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1 统筹规划,分级负责。要着眼当前,兼顾长远,统筹规划县(市、区)、乡镇、村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布点,充分利用现有垃圾处理场,逐步建设县(市、区)、乡镇、村统分结合、紧密衔接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
2政府主导,公众参与。要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制定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政策措施,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的支持力度;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
3分类指导,创新机制。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经济适用、方便快捷的要求,创新思维,探索不同形式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及运营管理模式。
(三)工作目标
2010年年底前,各县(市、区)要全面完成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建设一批村、乡镇生活垃圾收集站(点)。2011年年底前,要初步形成“村组保洁、乡镇收集、县(市、区)运输、集中处理”或“村组收集、乡镇运输、县(市、区)处理”的县(市、区)域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和安全稳定的运营机制。2012年年底前,各县(市、区)要建立较为完善的县(市、区)域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形成较为完备的政策制度体系及运营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