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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2011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3·15”活动期间在安阳电视台民生咨询中心栏目开辟维权专栏,每周一期滚动变换专栏内容。
  (三)3月12日前,举行纪念“3·15”宣传年主题启动仪式,组织宣传车分多路深入市区街道、社区乡村广泛宣传。
  (四)3月13日市领导或市消协名誉会长在安阳电视台发表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致辞。
  (五)3月14日工商部门接受记者采访,并在媒体由消协名誉会长或会长发表纪念“3·15”活动署名文章,披露点评2010年“十大维权”、“十大侵权”、“十大不正当竞争”案例。
  (六)3月15日上午,在市两馆广场,隆重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市直各委局及隶属单位参加主会场活动。主会场设“五区一队”即消费者咨询投诉区、法律法规宣传区、假冒伪劣商品曝光区、名优商品展示区、义务为消费者服务区和各委局及部分企事业单位参加活动的方块队。印发宣传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年主题宣传口号、消费维权知识及维权、侵权案例选编手册。评选表彰2010年“食品安全示范店”、“消费维权先进单位”和“消费维权先进工作者”。围绕“消费与民生”主题内容由企业代表在广场表态发言。各县(市)设纪念活动分会场,开展相应活动。
  五、具体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及早策划、精心准备,努力实现本次纪念活动网络媒体有信息,报纸平面有文章,电视媒体有影像,广播媒体有声音。
  (一)纪念活动由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牵头组织筹备,并策划布置广场活动,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
  (二)安阳广播电视网络总台负责现场直播和录播。
  (三)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负责组织印发宣传材料。
  (四)安阳市两馆综合大楼管理服务中心提供活动场地、与会领导接待室、电源及主席台领导席桌椅。
  (五)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法制办、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工信局、市消费者协会、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技术监督局、市畜牧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房管局、市交通局、市邮政局、市烟草局、市普法办、市供电公司、市工商联、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水务集团、贞元集团、益和热力公司、华润公司、可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世纪家园有限公司、民营经济维权促进会、房地产协会、建筑协会、企业家协会等单位各自组织2-3人,由一名主管领导带队参加现场活动,并设立咨询投诉台,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参加单位要制作一块宣传版面(版面尺寸1.2米×2.4米,支架高20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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