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发展方向和区域经济发展趋势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与城市产业结构和空间结构的调整相协调的原则。
4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集约节约利用的原则。
5坚持有保有压、分类指导的原则。
四、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1年度安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669.91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8.54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7.90公顷,住宅用地543.83公顷(其中廉租房用地10.36公顷、经济适用房用地19.66公顷、棚户区改造用地5.3公顷、普通商品房用地508.51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1.8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7.1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0.67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根据近年安阳市总体发展规划及城市规划,各类项目用地安排按照“商服集中、住宅均布、工业外放”的原则布局。
商服用地主要偏重分布于北关区和文峰区;住宅用地各区分布比较平均,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及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占较大比例;工矿仓储用地推行退城进园的政策,多分布在各区产业集聚区内。
五、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在市建成区内积极推行城中村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及市政公共设施的建设,科学布局、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结构,在城市供给中注意地块大小与功能结合。
在东区、各产业集聚区首先保证基础设施、市政建设用地的供应,并结合规划合理布局。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优化土地供应结构,重点向民生项目倾斜,继续加大住宅用地供应量,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其中三类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供应计划总量的70%。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在供应的标准上,严格执行《十五类建设项目用地指标(试行)》、《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国土资源部新修订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规定的项目用地指标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用地标准,并在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依据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建立起以市场配置为基础的价格调控机制。
对于房地产用地,在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限房价、限套型、竞地价、竞配建”等方式。对于经营性的基础设施用地,加大有偿使用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