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浦东新区开展2010年度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及国家创新基金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三)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流程

  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http://www.innofund.gov.cn)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书面申报资料及有关附件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由申报单位直接向上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申报。

  (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申报流程

  风险补助、投资保障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阶段参股项目申报只需提供纸质材料。书面申报资料及有关附件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由申报单位直接向上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申报,电子申报资料通过引导基金网上申报系统(http://gvc.innofund.gov.cn)提交。

  (五)注意事项

  1、在同一年度内,同一个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企业根据申报项目和企业的具体情况,明确选择一种项目类型申报;未列入重点创新项目立项的项目,不作为创新项目立项;已获得过重点创新项目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的企业,不再受理其项目。

  2、已获得国家创新基金、上海市创新资金支持的企业,必须在已立项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申报新项目;验收基本合格的项目,承担企业当年不得申报新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承担企业原则上三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

  3、企业对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要认真核对,所缺部分,均视同为企业无法提供。

  4、2009年度上海市创新资金已立项、国家创新基金未能立项项目,经市科委与区县科委确认,同一项目可再次推荐申请国家创新基金。企业需说明项目最新进展情况和在本年度申请材料中所做重要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企业申请材料须重新申报,并在附件材料中提供相关说明。具体操作办法在2010年国家创新基金立项项目公布后,另行通知。

  (六)申报截止时间

  各类项目正式版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26日。

  三、投诉受理

  经区县科委审核推荐的申报项目,市科委将在“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上进行公示,项目公示之日起的两周内为项目申报异议期。投诉受理电话:54065167;地址:钦州路100号2号楼市火炬中心办公室;邮编:200235。

  四、联系方式

  (一)市科委及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