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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浦东新区组织申报2011年度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B类)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浦东新区组织申报2011年度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B类)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领衔科研工作,根据市科委《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项目的通知》(沪科[2010]461号),浦东新区科委启动2011年度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B类)及启明星跟踪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启明星计划(B类)面向在沪企业(包括转制科研院所)具有学士(含)以上学位的青年科技人员。申请者一般应于2008年1月1日前进入所在企业,所在企业须在2008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并具有一定规模和研发能力,注册资本金一般应在500万元(含)以上。
  二、启明星跟踪计划面向2008年1月1日后按时完成启明星计划(A、B类)项目研究工作并取得良好科研成绩的青年科技人员。
  三、2011年度启明星计划将强化与重大项目的联动,进一步推进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支持的重点为:
  1、国家和上海市重大重点项目承担单位和团队中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2、国家、各部委以及上海市重点科研基地中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3、上海市支柱产业、战略产业和重点产业项目中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四、启明星计划的申请条件请参照《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管理办法》和《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B类)管理办法》(详见上海科技网)。申请者每人限报一项,且A、B类计划不可兼报。已获得市科委人才计划资助及在站博士后不能申请启明星计划A、B类资助。
  五、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11年度启明星计划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B类:由各区县、企业集团自行组织遴选,择优向市科委统一申报,其中非中央直属、非上海市属企业的申请者须经所在区县科委审核遴选后推荐申报。
  六、按照启明星计划的遴选程序,将根据网上评审成绩择优选拔申请人进入第二轮的见面会评审,具体时间待网上评审结束后另行通知。如申请人本人未能参加见面会,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七、申请者在“上海科技”网站(www.stcsm.gov.cn)填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人才计划版),在线打印后连同附件材料,送交所在单位(区县科委)审核。所在单位(区县科委)应认真审核,如实填写相关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材料时须提交加盖公章的“上海市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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