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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度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度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0年度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根据新区人民政府颁发的《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浦府[2010]434号)要求,现将2010年度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申报和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重点

  以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重点鼓励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培育战略性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大成果;重点鼓励围绕城市发展、服务业信息化、节能环保、低碳经济、健康生态、医疗卫生等服务民生关注点的重大成果。

  二、推荐申报要求

  1、奖励类别。2010年度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和评审工作将按照《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要求实施,分别按以下二个奖励类别进行推荐与评审。

  (1)创新成就奖:授予获得2010年国家、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国际科技合作奖除外)的公民、组织。

  (2)科技进步奖:授予在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以及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以及在医疗技术、公共卫生等社会公益性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

  2、申报对象:在浦东新区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发明和创新成果、专利技术和产品、软件等的公民、组织,其中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组织注册地、税收户管都在浦东新区。

  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励的对象是在新区行政区域内直接参与科技创新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和组织,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项目完成人。

  3、评审分组:2010年度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设立不同的评审组。

  创新成就奖评审不分组。

  科技进步奖评审组设有:集成电路及计算机通信、药物与生物医学工程、医学、化学化工及材料、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现代服务业和信息化、机械和动力电气以及其他共8个专业评审组。

  4、申报资格:申报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须由下列单位推荐或自荐:(1)浦东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和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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