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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浦东新区组织2011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与评估工作的通知

  2.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特别是国家863、科技支撑等科技计划成果转化的新产品;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新产品;

  3.利用信息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技术升级的新产品;有利于区域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集聚发展的新产品;

  4.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石油化工、汽车、建材等行业开发的节能减排和低碳环保的新产品;

  5.环境保护、人口健康、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特别是重大自然灾害预测、应急和防治,灾后修复和重建等民生领域的新产品;

  6.结合西部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特点和资源优势,有利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新产品。

  四、不支持范围

  食品、保健品、饮料、烟、酒类产品;化妆品、日用化工、一般纺织品、服装、家具、家电等日用产品;用进口零部件(包括散件)组装的产品;单纯为军工配套的产品;传统手工艺品;单纯改变花色、外观与包装的产品;动、植物品种资源;高能耗、污染环境的产品。

  五、申报单位组织申报材料的流程及要求

  申报2011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单位,应按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要求,组织好项目的电子数据和书面材料并行申报工作。

  1、项目电子数据申报流程

  (1)注册:申报单位需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以下简称“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注册,具体注册及审核过程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并按照有关要求将相关审核资料以特快专递寄送至科技部信息中心。科技部信息中心收到资料后,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单位注册信息的审核。

  往年已经在“申报中心”登记注册的申报单位,仍用原单位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

  (2)通过“申报中心”网站,在线填写项目申报表和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word格式)电子数据,经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并打印申报表和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

  2、项目书面申报材料的要求

  (1)项目申报表;

  (2)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

  (3)附件材料(均为复印件,每份附件复印件封面需有“与原件一致”字样):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税务登记证(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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